2008年08月12日

最近IM上的朋友受了我不少骚扰,骚扰他们注册以互联网为主题的仙童社区(www.xiantong.org)。

为此,写下此文以表心迹。因为,我不想朋友在非见面的时段,微缩成IM上的一个头像或ID。由于忙,大家在IM上也不说话。我想盘活这种IM似近实远的沟通状况。

很多老朋友,虽然在IM上,但却变幻成了一个头像或ID。这种感觉和现实中有差别,而我不想要这种差别,尤其在和现实中先认识的朋友之间。有时候,头像和ID一改,就不好确认了,就不敢随便说话过去了,就慢慢生疏了。由于忙、加班,没有正式的社交时间,最后连老朋友都忘记了,不认识了。在IM里潜水,我自觉羞耻。

而SNS主要是延时的。错开时间更新一些自己的信息和动态,对于双方甚至多方之间而言时间是合理使用,而不是重叠使用或中断式使用。SNS又是延伸的,不但可以了解同行的看法,还可以了解生活点滴,多要发芽。”记得初来时,我在小巷中穿行,寻找这稚嫩的朗读声,不一会晕头转向,随即问个老太太附近有房子出租么,热情维度的相互了解认识脾气、性格、生活方式等情商方面和思想观念方面也许并不比只了解同仁朋友的智商方面次要。

但为了不浪费时间,保留隐私,我们还是把主题集中在互联网领域,人-事分离,把大家的时间要在工作时间,集中在与工作有关的方面,给大家带来互动分享的价值,让大家在工作时间用工作需要的网站。

同一个社区,同一个需求。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你,我的朋友我的同仁拉到SNS上的原因。

2007年08月15日

我对你的跟踪以及你对自己的报道,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

这话很熟悉,但我讲的小故事是,网友A问,为什么叫饭否啊?用户B在C地无意或间接做答,廉颇老矣,尚能饭否?于是口碑传播开始了!哈哈,我似乎听到创业者开心的笑,被认可的幸福啊。那么为什么叫滔滔?用户D猜测,是从“我对你的敬仰犹如滔滔江水绵延不绝”来的,恭喜你,你上了腾讯连口碑传播都模仿的当了。

可是,滔滔这个形容词而非动词、名词是面向用户还是面向用户的读者而言的呢?是不是很含糊?没错,是很含糊,没说清楚,因为腾讯滔滔是个100%的复制品,它无法对产品有深刻的理解,延续创意它即使做了也不正宗。

话说,都是抄袭起家,唯有腾讯得号“只抄”,十年如一日。不过,整个世界整个中国都在C2C(Copy to China),腾讯这个C2C大户2一下又何足怪哉?

腾讯滔滔这个产品有人也简单谈了。好处在于,腾讯介入使Twitter这种以Web为中枢的即时通讯整体上受到了更大范围的关注,也将使更多网民受惠,加速大众化。讨厌在两个地方,一是它破坏了Twitter(听毛向辉读其tie ter,我暂取中文名“剃头”用)的开放精神,无视人家公共化的惯例,而将成果据为己有,试图形成垄断,这有点盗窃国有资产的意思。除垄断意图外,它还有封闭打算,目前IM工具只能绑定自家QQ,其他拓展应用就更别谈了。第二个讨厌是,也就是让我小看它的地方——它抄的不多不少,人家有多少,我就抄多少,我自己有想法,也不会先放出来,因为我不想被抄(有点贼喊捉贼的意思)。所以,我把腾讯滔滔归为“剽窃/抄袭”作品。

“抄袭”绝对是门艺术行业,从宪花鸟市场有塑料的喷水壶,可惜它是塑料的。当然,玻璃的水壶易碎。我宽容卖塑料喷水壶小贩所能给的理由,他一脸无辜:法到商品,从学术理论、思想的相互启发到网站直接拷贝,它延伸出的知识产权、著作权、专利权、名誉问题等各类问题太多了,今天只说网站这个行业的这档事。

之所以称为艺术,就是说看你具体怎么做的了。我把这门艺术分为“伪造——剽窃/抄袭——模仿/拷贝——借鉴/学习——挑战/超越”这么五个不同的现象结论。

1、伪造。伪造在互联网上是最不能容忍的,虽然它相当于软件的盗版。为什么后者我支持前者我反对?因为好软件大多本身是收费且贵的,伪造起码能惠及草根,而互联网基本是免费的,再伪造那纯粹是利欲熏心。前几年银行网站被伪造,然后骗帐户资金的就是伪造的例子,基本属于违法。

2、剽窃/抄袭。这个最不受待见,就是从头到尾将人家抄过来,甚至连版权信息都抄过来懒得擦的,就是属于剽窃或抄袭。这方面的例子、官司不少,因为证据确凿。

3、模仿/拷贝。这是主流,模仿拷贝的历史基本就是中国互联网的历史。具体就是做国外网站或服务的汉化,或在此基础上加点中国特色。这个不太被批是因为境界高点。在娱乐圈,模仿是最受正常看待的。模仿本身被看做入门的第一步或捷径。模仿这个大师说相声之类。超级女声就是让选手从模仿开始,快速试验其潜力。很多电影作品的主题、风格甚至桥段,也善于模仿,使模仿变成了一种“致敬”。现在,剃头遭全世界模仿,实在是它意想不到的荣耀。好在剃头在模仿追随者到来之前已经成名,否则被滔滔江水淹没不在话下。还有一些做法也是模仿,比如模仿豆瓣的各类网站,模仿贴吧的各类吧,但起码人家没有伪造或完全剽抄另一个豆瓣出来。抓虾模仿的谁我不知道,但我知道鲜果模仿的抓虾。之前鲜果只推RSS客户端阅读器,不到10天,它就找到门路立马转向在线RSS了。在线RSS是好多RSS探索一两年的结果,鲜果几乎一步到位,而且从整体设计到功能以及技术细节做的比抓虾还要好。在这里,我们要说人类的发展尤其科技的发展是延续性的,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往往事半功倍。

不过,这类做法的不好是,更多的选择让用户更盲目,同质化严重,行业环境更乱。这是应该改善的。

4、借鉴/学习。这个不用说了,很正常,正常到可以用不耻下问来表扬。一家网站愿意学习同行,说明创新机制还在。

5、挑战/超越。一家独大后不思进取,霸占资源,垄断市场,小力量开始挑战。Linux和微软的例子就是这样,Linux是一个挑战者,但如果没有微软界面(也是抄袭来的)普及,Linux恐怕连界面都不提供,光有源代码用户是无法使用的。这一境界跟新教徒挑战英国旧教,成立美国一样,在充分了解旧教的基础上,在旧教不发展的情况下,进行超越和创新。还有一种就是后来者虽然后来,但对所做事情更执著更认真,将产品和服务做的更好,更受用户喜欢,也是一种超越而不是抄袭之类。

除此之外,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尤其创意阶段相似现象,这样的事实大家应该承认,就是异地的两个人同时想到了一个idea或同时做出了某个东西。无所谓谁抄谁,纠纷主要来自后期的推广传播。不过,好在IT界有诺伊斯(英特尔)和基尔比(德州仪器)共享IC发明人这一殊荣的光彩故事震慑后人。

另外一个角度就是,从抄袭者的实力角度来说。相同实力的公司之间跟风,那属于借鉴/学习,被学习者至少从第三方得到尊重;小公司向大公司跟风,则属于模仿/拷贝,比如新浪模仿AOL,搜狐模仿雅虎,百度模仿Google;大公司向小公司或个人跟风,属于剽窃/抄袭。现在素质高的大公司,一般堂堂正正去收购了;如果是个人向公司跟风,我认为该属于玩票或挑战,比如明明有几大门户了,还有很多人自己做门户网站或搜索网站,一边玩票一边挑战。还有一类人,在大公司不受重视,只好出来自己做,然后做成了,原东家说风凉话甚至告状的,那属于活该。

其实,这里面个人与小公司最危险。好的创业项目或产品,除非天时地利人和,否则拿出来即被大公司集团化作战。剃头被疯狂模仿,一方面要求创新者创业者噤若寒蝉,一方面说明真正的互联网的创新者越来越少,大家都很闲,以致于出来个剃头,大家都想当和尚了。